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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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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普法计划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姜在城 县安委办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彭兴堂 县应急综合服务中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张志军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龙朝灯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姜在城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姜在城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8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龙朝灯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9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龙朝灯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李素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1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龙朝灯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龙朝灯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3 《非药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龙朝灯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姜在城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5 《草原防火条例》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彭兴堂 县应急综合服务中心
16 《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 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日常宣传,开展自学等 彭兴堂 县应急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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