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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2023年上半年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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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国防动员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国动通〔2023〕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黔国动通〔2023〕15号)等文件精神,我办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现将7月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我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国防动员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我县人防工程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对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进行明确,组织人员对县域范围内人防工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二)认真排查隐患。至7月下旬,我办共出动人员6人次,对我县2处在使用人防工程、3处在建人防工程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排查,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均能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用电、用火等设施符合规定条件,防排水设施设备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滨江花园目前大量业主正在进行房屋装修,防空地下室建筑废料堆放较多,清理不及时。我办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现场督导人防使用管理单位履职尽责,及时组织人员对建筑废料进行清理。截至目前,排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人防工程巡察检查。一方面,常态化做好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把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导维护管理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人防工程随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二是继续做好人防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一方面,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对接,定期核查工程项目审批情况,防止人防工程“未批先建”问题发生;另一方面,积极与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清江幸福里人防工程、城市停车场人防工程对接,督导其按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做好相关质量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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