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剑河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州市场监管局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挖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现将依法查办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贵州康泰盛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和备案在网络上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2023年2月,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消费者投诉称:被投诉人(贵州康泰盛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网络平台售卖三类医疗器械。经调查,该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但未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网络销售备案,在网络平台“邹润安康泰盛达专卖店”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可吸收性外科缝线。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剑河县顺兴药店未经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2023年7月,剑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万通筋骨贴、远红外骨痛消贴等产品,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改正。2023年8月,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地核查,发现当事人仍然未能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仍在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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