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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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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 违法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结果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1 剑市监不罚〔2023〕8号 剑河县仰阿莎购物广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剑河县仰阿莎购物广场 92522629MA6E3BDA1D 冒昌菊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安全限量标准的红灯笼椒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剑市监处罚〔2024〕80号 刘木清剑河县仰阿莎购物广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刘木清 92522629MA6DWYFN0A 刘木清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安全限量标准的胡萝卜、白萝卜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五十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42.80元;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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