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市场监管 > 食品药品监管
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字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 违法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结果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1 剑市监处罚〔2024〕76号 剑河县好优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剑河县好优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91522629MA7HJY9259 彭彩霞 经营霉菌项目超过安全限量标准的小米南瓜玉米糊(方便食品)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1、没收不合格的小米南瓜玉米糊16袋(方便食品);
2、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剑市监处罚〔2024〕77号 剑河县黔嘉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来城金府分公司经营二氧化碳气容量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的食品案 剑河县黔嘉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来城金府分公司 91522629MA7EP1CB8A 石涛远 经营二氧化碳气容量项目不符合产品标准的大窖鲜橙味汽水(饮料)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1、没收不合格的大窖鲜橙味汽水(饮料)19瓶;
2、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剑市监处罚〔2024〕79号 剑河县隆记海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剑河县隆记海鲜店 92522629MA6DWYFN0A 潘岩 经营呋喃唑酮代谢物超过安全限量标准的小龙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肆百贰拾元整(¥420.00元)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