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公安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及全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调度会的要求,为确保我局管理的民爆领域,在2021年度全面完成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我局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2021年的专项整治,坚决实现全县民爆物品“不丢失、不被盗、不炸响”的工作目标,坚决守住“不死人”的安全底线,管理规范、监管到位;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压紧压实涉爆单位安全生产属地主管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发展的关系,严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条件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涉爆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安全关口前移,不断提高涉爆案事件防控能力。(县公安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履行)
(二)落实涉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涉爆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股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做到依法生产经营,对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及涉爆人员、涉爆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工作。涉爆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必须按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有关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挂证不坐班。(县公安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履行)
(三)开展民爆物品储存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黔东南州民爆行业智能管控平台》智能库房开展巡查,全面检查民爆物品储存库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和民爆物品储存、装卸、出入库、流向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要严格落实库房储存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超量存储,严禁将废旧、缴获或来路不明的危险品与民用爆炸物品同库存储。并严格做好出入库存登记,确保物账一致,严防民爆产品流失到社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整改,对不符合安全存放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履行)
(四)开展爆破作业人员隐患排查整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要及时核查处置“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和“民爆智能平台”推送的爆破作业人员预警信息,全面清理不符合规定人员,对核查比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一律撤销其从业资格。要采取突击检查、系统巡查、视频抽查、记录核查等方式,对爆破作业人员到岗到位、持证上岗和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在岗期间饮酒等涉爆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辖区涉爆企业开展涉爆问题人员排查,加强涉爆重点人动态管控,关注掌握涉爆从业人员因经济因素、家庭因素、资源权属等引发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对排查出存在经济、土地、家庭、邻里等纠纷扬言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行为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同时要及时调整岗位,不得让其从事爆破作业,并全面核查其经手的民爆物品。(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履行)
(五)开展重点部位清查。在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要组织对辖区爆破作业单位开展检查、抽查,采取措施对回乡返程工人箱包等携带物品进行安检,防止私藏、夹带民爆物品回乡返程;要严格整治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使用情况,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民爆物品非法流失。对正在爆破作业的项目现场,要深入、细致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非法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彻底查清制爆原材料来源及贩卖渠道,顺线追查摧毁制贩网络,全力追缴流散爆炸物品。(县公安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履行)
(六)全面推进电子雷管使用。认真贯彻落实《工业电子雷管信息管理通则》工作要求,结合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大力推广应用电子数码雷管,完成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使用任务。工信部门要引导电子雷管生产企业加强售后服务,指导解决电子雷管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电子雷管性能。(县公安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牵头,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履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2021年度计划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切实按照工作计划做好安排部署,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落实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形成整体合力。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全面提升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媒体作用,运用正反两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强化民爆安全事件的宣传,引导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双向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督促、指导、检查,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每季度25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到县公安局电子政务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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