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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存在的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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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猖獗,违法分子打着所谓“微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区块链”“医美养生”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通过“网络+商品+拉人头”相结合的新型非法传销活动。

一、网络传销活动呈现新特点

传统非法传销活动中,传销组织者或参与者往往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诱骗会员尽可能多地购买产品或服务,以吸取大量资金。但新的传销犯罪活动却不同,组织者常常会限制会员的投资数额,明确规定每名会员的投资上限。这种限制会员投资上限的本质是非法传销组织者通过设置周期较短、利润较高的游戏规则,达到在较大范围内更广泛地吸引传销参与者,避免因某一层级的会员一次性投资过多,在“下线”发展不及时的情况下出现资金链断裂,进而造成“上线”亏损的目的。所以,在这种传销方式下,传销组织更容易发展壮大、波及范围更广,攫取的资金利润也更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资本流动,极大地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与传统非法传销相比,新的非法传销活动中组织者更重视对自身合法性的论证,通过极力划清与非法传销的界限来消除参加者的疑虑。犯罪分子一改过去的“产品收费”为现在的“入网(会)费”“销售红利”等方式,并通过“框架营销”“内盘对冲”“外盘提现”“复合加盟营销”、等华丽新潮的各种新名称,大肆鼓吹其传销行为是所谓的“潜力大、效益高的直销方式”,同时通过编造公益性质等谎言,来不断迷惑人员加入其传销组织;在传销内容上,由以往的传销实物商品,逐渐演变为传销概念、理念和份额;在传销媒介上,更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便捷性,在电子商务、IT新技术等高科技外衣的包装下,炮制出很多蛊惑性极强的致富骗局,极大地提升了非法传销行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不仅使更多的人员在无形中陷入非法传销的骗局。

二、网络传销存在的社会危害

(一)网络传销特别是基于朋友圈,利用亲情、友情,唆使参与者以“善意的谎言”诱骗亲朋好友参与传销,骗局被揭露后,直接导致人与人信任度严重下降,从而瓦解了以亲情、友情、诚信维系的社会伦理体系,把金钱和欺骗作为社会生活的指挥棒,加剧整个社会信任互惠机制的破裂。

(二)“拉人头”传销作为一种虚拟的经济活动,不存在商品或者服务的等价交换,不会增加社会财富,传销资金只在传销人员之间转移,最后汇集于顶层少数人之手,这使得大量民间资金脱离金融监管,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

(三)网络传销尽管活动于网络平台,但却极易危害现实的社会秩序。网络传销具有极强的传播性,极易复制,低成本高收益,每个被骗者都是从事传销违法犯罪的潜在者,会催生一系列诈骗犯罪。

三、网络传销的预防

预防和打击网络传销活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多措并举,综合系统治理。

重视宣传教育,营造反传氛围。广泛宣传,如利用新闻媒体、举办公开讲座、开设专门网站等,扩宽群众了解网络传销知识的渠道,使其对网络传销有清醒的认识,增强其自身抵御传销侵蚀的能力。通过及时发布警示提示,公布网络传销的最新模式,各色伎俩和网络传销企业、网站黑名单,让广大群众认清个中本质,时刻保持警惕,同时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成熟的网上行为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加强其与执法部门的定期交流和信息沟通,形成政府、民间共同打击网络传销的局面,不仅能扩大网络传销案件线索来源,还能使打击行动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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