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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2022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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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2022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剑河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和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政策为契机,稳步推进剑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巩固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一)空气质量保持平稳。2022年1月—10月,县城2个空气自动站有效监测天数303天,AQI优良天数30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9.3%,在全州16个县市中排名并列第一。

(二)水环境质量安全稳定。2022年1月—10月,县城和28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主要地表水(清水江剑河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在全州16个县市中排名并列第一。

(三)土壤防治有序推进。2022年1月—10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农村环境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均为100%。全县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

(四)生态环境状况及环境风险状况保持良好。2022年前三季度声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点次达标率100%,全县生态环境状况良好;不断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体系,2022年全县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安全总体稳定可控。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

(一)坚定政治站位,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一是中央层面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涉及我县问题3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信访投诉案件9件,均已办结。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及我县问题13个42项,均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交办信访投诉案件7件,已完成整改6件,阶段性办结1件。二是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省委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我县问题10个,均已完成整改。交办信访投诉案件5件,均已办结。2019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涉及我县问题11个31项,目前已完成整改29项,未完成整改的2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及我县问题34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1个,未完成整改的3个正按序时进度推进。交办信访投诉案件2件,均已办结。

(二)以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先后印发了《剑河县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和《剑河县2022年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并按照省州空气预警信息加强春节、中元节等特殊时期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严格环境准入,禁止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在我县落地。加强机动车尾气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统筹水污染防治,正常运行三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稳步推进剑河县2020年度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目前工程量已完成78%。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督促县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全县未发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事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四是打好“固废治理战”。督促全县垃圾收集转运至三穗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加强对县医院等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温泉集中隔离观察点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和外排污水的总余氯监测,督促全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至贵州凯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确保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两个100%”。五是打好“城乡环境整治攻坚战”。加快推进巫亮村、久顺村等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已有64个村完成污水收集处置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极大改善了农村污水乱排乱放的情况。

(三)严格执法监管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环境风险排查和管控,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2022年1-10月,共出动执法人员496 人(次),检查企业240家(次),行政处罚案件4件,罚款26.3756万元。二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上级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收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等20余次。自今年3月份开展专项工作以来,累计实地检查12个乡镇240个企业(场所)家/次,覆盖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化工、尾矿库、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医疗卫生、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非煤矿山、其他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共检查发现问题隐患32条,其中:县级发现30条,已整改30条;省厅发现2条,已整改2条,整改率为100%。共查处违法行为2起,行政罚款17.3756万元。三是严格落实“三三制”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州级网格员到我县督导14次,县级网格员巡查、明查、暗查222次,推动问题整改完成35个,接到群众投诉和网络舆情发现问题数4个,完成整改3个。

(四)全力推进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问题整改

一是全力推进省委第三巡视组和审计监督及省监委反馈我县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问题整改。2021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涉及我县建设项目6个,涉及资金1170万元。整改时限为2022年4月30日前。分别为:磻溪镇大广村、敏洞乡高坵村、久仰镇巫溜村、太拥镇展摩村、革东镇辣子村和光条村农村环境整治、剑河县南高选矿厂污染综合治理工程。贵州省2020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报告反馈黔东南州等4个州市2016年至2018年80个中央农村环境整治(支持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未按期完工(涉及黔东南州43个),涉及我县项目有4个,资金700万元,整改时限为2021年2月底。分别为:磻溪镇大广村;敏洞乡高坵村、敏洞乡沟洞村、久仰镇巫溜村。2022年,省监委反馈问题涉及我县项目14个,分别为南高选矿厂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磻溪镇大广村、观么镇平下村、久仰镇巫交村、久仰镇巫溜村、柳川镇返排村、柳川镇巫库村、敏洞乡高坵村、敏洞乡沟洞村、南加镇九旁村、南加镇柳基村、南哨镇高定村、太拥镇太坪村、革东镇光条村辣子村。截至2022年10月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涉及我县的6个项目、审计监督反馈涉及我县的4个项目、省监委反馈涉及我县的14个项目存在的问题,已完部完成整改(完成验收、审计结算、资金拨付)。二是全力推进2013年以来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2022年,完成7个中央和1个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农环项目验收,截至11月3日,我县获得的58个中央和3个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新增完成30个农环项目审计决算,另外12个(革东镇麻栗村;南哨镇翁座村、巫沙村、反召村、佰仟村;久仰镇基佑村;南加镇塘边村;磻溪镇洞脚村、八卦村、岑广村;南寨镇九社村;柳川镇懂熬村)农环项目审计决算正在推进中;截至10月底,58个中央资金项目,已拨付6254.96万元,资金拨付率95.99%。

(五)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建设。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事前介入及全程跟踪服务。二是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政策机遇全力争资争项,编制完成源江河及八郎溪、白浪溪支流污染源治理项目和剑河县岑松镇六府村等1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研报告,并通过省级专家评审上报国家项目库,申报项目资金5000余万元。其中源江河及八郎溪、白浪溪支流污染源治理项目已进入央库。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申报2个州级生态乡镇和5个州级生态村,并牵头草拟《剑河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在组织编制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贵州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及环保知识“五进”宣传活动,组织民中师生到城景污水处理厂了解污水收集处置全过程,增强师生环保意识,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现场答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保护环境、爱护环境、守护环境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发放宣传布袋、围腰、帽子等小礼品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县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自查,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县城供水保障能力不足。目前县城还是单一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供水,如果旱期或者水源地受到污染,县城供水将无法保障日常生活需求,容易引发舆情事件。二是绿色发展理念尚未牢固扎根。从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来看,一些问题整改滞后,这直接反映我县一些部门绿色新发展理念并不牢固,认识还不到位,环保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够。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县城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四是科学精准监管能力不足。全县环境执法力量、技术、准备等保障相对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多的工作任务要求。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仍然不少,环境风险应急管控能力仍较薄弱。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部署,努力把环境治理好,把问题整改好,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一)全力以赴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一是巩固现有水源,加快备用水源建设,保障供水安全。二是加强仰阿莎大桥清水江应急补充水源点水质监测,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三是加快南脚溪水质自动站的运维管理,时刻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二)全力以赴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巩固提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扎实推进省级督察问题整改,特别是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城景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稳定达标、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等问题,确保按计划推进完成销号。坚持“月调度”制度,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及时梳理分析,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及时形成未完成整改问题清单,加强预警提醒,对进展滞后、逾期的进行专函督办、专函预警,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完成。

(三)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着力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力推进实施减排、抑尘等专项行动,强化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减少轻、中度以上污染天气影响。二是着力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小流域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启动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大力推进县城区排污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建设进度。三是着力土壤污染防治,加快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严厉打击沿江沿湖沿路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积极推进垃圾填埋场技改,确保生化池和渗滤液处理系统正常运行,防治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四)全力以赴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打好环境监管组合拳,摸清环境质量的底线和负面清单,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作用,推进专项规划与规划环评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环保执法“双随机”工作,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专项执法,推进“两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及时处置环保信访投诉,防范化解环保领域“邻避”冲突。强化环境监测工作,发挥监测数据在环境治理中的基础和引导作用。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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