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具备开展防洪评价、水土保持工作资格的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通过择优比选的方式确定编制剑河县源江河及八郎溪、白浪溪支流污染源治理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让具备资格的机构积极参与到本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中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剑河县源江河及八郎溪、白浪溪支流污染源治理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安排: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无须报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报价书文件和相关资格材料即可。参与本次比选的机构无须参会,递交相关文件后即可离场。
(二)递交文件时间、地点:2023年7月7日下午17:00前;地点: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联系人:邰俊芳,联系电话15085299970。
三、有关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机构,须对相关文件进行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二)资格条件:
参加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情况;参加比选的机构须具备防洪评价、水土保持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比选文件递交
文件包含: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三)具备防洪评价、水土保持资格的相关材料;
(四)报价函
(五)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黔东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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