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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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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剑河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锦绣苗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剑河工业园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范畴为园区内企业生产、生活废水,项目占地4657㎡,处理规模为5000m³/d,配套建设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收集管网与尾水排放管网、污水处理功能用房及相关的设备。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建设对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及生态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业主委托贵州轻元素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剑河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如下:

(1)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查清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敏感点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环境、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及其污染防治对策分析。营运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敏感点的影响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对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3)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敏感点及其它关心本项目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您所关心的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所存在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您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其他环境保护建议或要求,请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请您在公告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锦绣苗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剑河工业园区

单位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仰阿莎街道江北岸文化创意园B区26号楼

联系电话:刘燚  13638062942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贵州轻元素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中华南路曹状元街40号中华南路工矿贸易大厦1幢1单元25-26层C号[中南办事处]

联系电话:田晓艳  15285013280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贵州锦绣苗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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