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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剑河县环境质量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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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县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南脚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28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2个出境断面(清水江南加断面和六洞河妙福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及以上水质类别。全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率99.7%,较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全县101个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1.3dB(A),总体等级水平达到二级,评价为“较好”;21个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8dB(A),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7个功能区声环境噪声昼间和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均为100%。

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现发布《2024年剑河县环境质量简况》。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

2025年4月2日

    

一、环境空气质量

1.综合指数和优良天数

2024年,剑河二中和县行政中心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要求,开展了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共6 项指标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参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统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剑河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13,同比下降4.5%,在全州16个县(市)中排名第6。

2024年,全年有效监测天数为366天(闰年),AQI优良天数为365天,AQI优良天数比率为99.7%,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达到州下达的98.0%的考核目标。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288天,占78.7%;良的天数为77天,占21.0%;轻度污染1天,占0.3%。优良天数比率在全州16个县(市)中与凯里等十二个县(市)并列第2。

表1-1  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统计表

县(市)

2023年

2024年

综合指数

全州排名

AQI有效监测天数

AQI优良天数

AQI优良天数比例

全州排名

首要污染物

综合指数

全州排名

AQI有效监测天数

AQI优良天数

AQI优良天数比例

全州排名

首要污染物

剑河县

2.23

6

365

365

100%

1

O3

2.13

6

366

365

99.7%

2

O3

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663-2013) 规定要求,每月参与统计的有效城市日均浓度最低不少于27天(二月份不少于25天)

2.主要污染物状况

2024年,剑河县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4μg/m3,同比持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日均浓度范围为2-10μg/m3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10μg/m3,同比下降16.7%,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日均浓度范围为2-28μg/m3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28μg/m3,同比下降6.7%,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日均浓度范围为6-94μ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02μg/m3,同比上升4.1%,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16-148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8mg/m3,同比下降11.1%,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日均浓度范围为0.2-1.0mg/m3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20μg/m3,同比下降4.8%,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日均浓度范围为4-82μg/m3

表1-2  2024年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统计表

县(市)

二氧化硫  (μg/m3)

二氧化氮(μg/m3)

可吸入颗粒(μg/m3)

臭氧日最大八小时第90百分位数

(μg/m3)

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mg/m3)

细颗粒物(μg/m3)

2023

2024

变化率%

2023

2024

变化率%

2023

2024

变化率%

2023

2024

变化率%

2023

2024

变化率%

2023

2024

变化率%

剑河县

4

4

0

12

10

-16.7

30

28

-6.7

98

102

4.1

0.9

0.8

-11.1

21

20

-4.8

日均值

二级限值

150

80

150

160

4

75

年均值

二级限值

60

40

70

/

/

35

注:浓度值为参比状况数据。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2024年,全县开展了1个县城和28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29个水源地均为地表水型,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总体保持稳定良好。

1.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2024年,共开展12期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每月监测1次。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剑河县城南脚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418.387万吨,水质达标率为100%。

表2-1  2024年剑河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表

月份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实达类别

取水量(万吨)

达标率

1月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36.2779

100%

2月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31.5738

100%

3月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31.4251

100%

4月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32.9222

100%

5月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34.969

100%

6月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33.3009

100%

7月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33.6384

100%

8月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34.233

100%

9月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39.2376

100%

10月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38.8251

100%

11月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34.8405

100%

12月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37.1435

100%

2024年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418.387

100%

2.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2024年,全县28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开展水质监测4次,每季度1次。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28个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表2-2 2024年剑河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表

序号

乡镇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水质实达类别

水质达标率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

久仰镇

干坳

河流型

100%

2

久仰镇

摆伟村奉党欧往

河流型

100%

3

柳川镇

二道沟

河流型

100%

4

柳川镇

巫洋溪

河流型

100%

5

太拥镇

大溪沟

河流型

100%

6

太拥镇

高检

河流型

100%

7

南哨镇

乌当沟

河流型

100%

8

革东镇

五岔村猫鼻岭屋脚

河流型

100%

9

观么镇

三夹洞

河流型

100%

10

观么镇

新民新合村欧干年

河流型

100%

11

岑松镇

南岑沟

河流型

100%

12

岑松镇

稿旁村翁两

河流型

100%

13

岑松镇

温泉村干野

河流型

100%

14

敏洞乡

高破湾

河流型

100%

15

敏洞乡

高丘村欧杰湾

河流型

100%

16

敏洞乡

平鸟村毫巴岁

河流型

100%

17

敏洞乡

沟洞村高银细

河流型

100%

18

南明镇

芭蕉坪

河流型

100%

19

磻溪镇

岑广溪

河流型

100%

20

磻溪镇

小广村六包

河流型

100%

21

磻溪镇

化敖村高规

河流型

100%

22

南加镇

芳武村小广坳

河流型

100%

23

南寨镇

展溜村小广坳脚

河流型

100%

24

南寨镇

白都村杨家塘

河流型

100%

25

南寨镇

柳富村岑广对门坡

河流型

100%

26

南寨镇

白水洞

河流型

100%

27

南加镇

培由溪

河流型

100%

28

南加镇

九旁新柳村三角丫

河流型

100%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4年,全县主要河流清水江以及南哨河、巫密河、六洞河3条支流共有6个出入境断面开展水质监测,每月监测1次,每次1天。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6个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同比保持稳定良好。

表3-1  2024年剑河地表水入境及出境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表

序号

河流

名称

监测断面

断面级别

水质实达类别

达标率

备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

清水江

猫鼻岭下寨

省控

100%

剑河入境

2

巫密河

打莱

国控

100%

剑河入境

3

南哨河

展模大桥

省控

100%

剑河入境

4

清水江

南加

省控

100%

剑河出境

5

六洞河

巴米

国控

100%

剑河入境

6

六洞河

妙福

省控

100%

剑河出境

四、县城声环境质量状况

1.道路交通噪声

2024年10月21日至12月9日,根据《剑河县声环境监测点位实施方案》布设21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每个点位昼间连续监测20分钟的交通噪声。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进行评价,21个交通噪声点位昼间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5.8 dB(A),同比上升3.8 dB(A),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

2.县城区域噪声

2024年10月21日至12月9日,根据《剑河县声环境监测点位实施方案》布设101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每个点位昼间连续监测10分钟的区域噪声。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进行评价,昼间区域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1.3dB(A),同比下降0.5dB(A)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

3.城市声功能区噪声

2024年,按照《剑河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布设7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每季度开展1次连续24小时噪声监测,7个点位昼间监测结果连续等效声级值均在声功能区类别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范围内,县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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