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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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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信息

权力部门: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目录名称: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

事项名称: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

事项编码:72DD444FA4C54305A5C9B2AC90906696

是否收费:收费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是否有特殊环节:否

二、办理条件内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国务院令第198号)第31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免审查,免核验可通过证照共享获取。

2.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原件一份)。

四、办理地址

1.贵州省剑河县仰阿莎西大道2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法人综合服务区办理,县内可乘1235路公交车到未来城站点下车。

2.服务窗口电话:08553950717

五、收费标准

黔城城通发[1994]092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标准》的通知)(贵州省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建城[1993410第七条:占道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部门根据本办法提出意见报同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并报同级财政物价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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