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享受国家定期生活补助的参战退役军人去世后,继续发放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生活补助,作为丧葬补助费。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文件精神,按最新补助标准882元/月,给予刘跃军发放丧葬补助费5292元,将通过‘一折通’账户集中统发的形式,发放到其个人银行账户。
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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