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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5年1月份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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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府办发〔2005〕51号、黔府办发〔2007〕43号、黔退役军人发〔2024〕15号、黔退役军人发〔2024〕14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1月份在乡复员军人(13人,47723.00元)、特困破产企业复员军人(1人1190.00元)、参战退役军人(460人,405720.00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50人,221340.00元)、伤残人员(77人,208417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23人,18837元)、三属人员(8人,25106.00元)、部分烈士子女(8人,5848.00元)共计(1240人,934181.00元),将通过‘一折通’账户集中统发的形式,发放到其个人银行账户。




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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