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退役军人事务
关于发放2024年度下半年(秋季)入伍义务兵第一笔家庭优待金的通知
字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知》(黔退役军人发〔2021〕25号)、《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三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黔征〔2024〕20号)等文件精神,“全省从2021年起统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按我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实行城乡统一,并随经济增长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从士兵批准入伍之日计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服役满6个月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发放。”贵州省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772元,按30%测算,我县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12832元,2025年起将按照每服役满6个月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发放的要求,将于2025年3月通过惠兵一卡通集中统发的形式发放,2024年下半年(秋季)入伍35名义务兵的第一笔6个月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人6416元,共计224560元,分别发放到义务兵个人银行账户。




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