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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剑河县稳岗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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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补助资金)

对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易地搬迁人员(简称“三类人员”)就业帮扶。对16周岁以上有劳动力的三类人员,首次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外省内、省外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县外省内每人500元,省外每人1000元。

(二)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就业补助资金)

1.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输出的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易地搬迁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提供1年跟踪服务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针对三类人员)。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给予100元每人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针对所有农村劳动力)。

(三)跨省稳岗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就业补助资金)

2023年1月1日以来16周岁以上剑河县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已经享受返岗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除外),按照每人100元的补贴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针对剑河县农村劳动力)

(四)输出到广东省(除佛山市外)其他地区稳岗就业补助(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

2023年1月1日以来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广东省其他地区(佛山市除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剑河籍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易地搬迁人员(简称“三类人员”),一次性稳岗就业补贴500元/人。

)输出到广东省佛山市稳岗就业补助(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

2023年1月1日以来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广东省佛山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剑河籍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易地搬迁人员(简称“三类人员”),一次性稳岗就业补贴2000元/人。

)输出到(除广东、贵州以外)其他地区稳岗就业补助(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

2023年1月1日以来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除广东、贵州以外)其他地区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剑河籍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易地搬迁人员(简称“三类人员”),一次性稳岗就业补贴500元/人。

)组织输出跟踪就业服务补助(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

2023年1月1日以来,贵州省和广东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州内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村“两委”等通过开展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岗位提供、组织动员、稳岗服务等方式,帮助剑河县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到贵州省以外地区务工且年度内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同申报主体、不同时期宣传动员输出对象是同一个人的只能申请一次补助。对村“两委”的补助可用于对输出工作作出贡献的本村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范围由村“两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稳岗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2023年1月1日以来16周岁以上剑河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人口)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已经享受免费坐车和稳岗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除外),按照每人500元的补贴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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