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公益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科学控制公益性岗位规模,避免福利化、长期化倾向,确保广大困难群众公平享受公益性岗位托底保障政策,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我局组织起草了《剑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确实增强办法的针对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6年4月2日起至2026年5月2日止。
二、反馈意见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建议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收集汇总,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56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剑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二、联系邮箱:570772429@qq.com;
三、联系电话:0855-5227075。
《剑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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