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稳岗就业 > 劳动保障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字号:

一、事项名称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或仲裁申请。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30号)。

三、申请条件

手机下载“掌上12333“APP,点击“劳动调解申请”服务,按程序流程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一式二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缴费记录、加盖公章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表、工资表、业务单据、收入证明以及证人证言等); 3.工伤类争议须提交工伤认定书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书; 4.属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须提交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决定书、通知书等; 5.被申请人属企业的须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注册信息可在各级工商部门直接查询或工商红盾信息网上输入单位全称后查询)。

五、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

六、办理条件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适用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等。

七、服务部门

剑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