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和《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扶通〔2018〕26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我县于2023年10月17日印发了《关于剑河县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的立项批复》(剑乡振领复〔2023〕11号)文件,现向广大群众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6日(共10天)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剑河县乡村振兴局,剑河县革东镇县府路8号
联系电话及邮箱:0855-5221152,jhxfpb@126.com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此件为准)剑乡振领复〔2023〕11号关于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的立项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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