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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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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扶通〔2018〕26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我县于2023年10月17日印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剑财农〔2023〕11号)资金文件,现向广大群众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月26日(共10天)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剑河县财政局  剑河县乡村振兴局,剑河县革东镇县府路8号

联系电话及邮箱: 0855-5228815、0855-5221152,jhxxczxj@126.com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此件为准)剑财农〔2023〕11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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