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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剑河县岑松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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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剑河县岑松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ZS-YSJX-2023-041

项目名称:剑河县岑松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剑河县民政局

委托单位:剑河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贵州中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2023年11月25日

    


评价分值:81.60评价等级:良

评价机构全称(盖章):贵州中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万元、类、个

项目名称

2021-2022年剑河县岑松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

评价年度

2021-2022年度

财政主管科室

经建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主任


主管部门

剑河县民政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龙银云


评价方式

第三方

评价分值

81.60

评价等级

各级资金

投入总数

140.00

抽查资金总数

140.00

资金抽查占比

100%

县级财政资金拨付数

140.00

县级财政资金抽查数

140.00

县级财政资金抽查占比

100%

项目类别

建设类项目

抽查类别

建设类项目

类别抽查占比

100%

项目数量

1

抽查项目数

1

项目抽查占比

100%

涉及市县数

或项目点

1

抽查市县数

或项目点

1

抽查区域

剑河县岑松敬老院

发放调查问卷

35

有效调查问卷

35

满意度情况

100%

绩效目标

实现情况

剑河县岑松敬老院2021-2022年度提质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良好,基本完成了岑松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合同修建消防水池 200 立方米、安装消防泵2台、潜污泵2台、消防栓9个,架设消防管道 450 米,新建围墙100米、大门1座、会议室 40 平方米、健身房50 平方米、维修围墙(含盖瓦)100米、改造失能室3个、安装 60个床位晾衣架,购置各功能室设备,布置公示栏、文化宣传栏 100 平方米等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要求。

评价问题

简要情况

(一)项目管理方面

1.项目施工建设工作开展不及时

根据《关于剑河县岑松敬老院提质改造工程立项的通知》(剑发改投资〔2020〕92号)立项批复文件可知,剑河县岑松敬老院提质改造在项目立项批复时间2020年6月2日,同时项目立项批复建设期限为9个月,但项目实际招投标及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4月,未及时在发改委立项批复的项目建设期限内进行项目建设工作。

2.项目未开展验收工作

根据剑河县民政局提供资料,剑河县岑松敬老院提质改造因消防验收不合格未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原因为市政的水压不达标,需通过后期整改才能符合消防验收要求。

3.项目维护管理不到位

根据该项目资料及现场调查情况,剑河县岑松敬老院因消防验收不合格久未投入使用,加之岑松敬老院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不足,出现部分设施设备老化情形,需进一步加强完善剑河县岑松敬老院后期的管理维护情况。

(二)绩效管理方面

1.项目自评要素填报不完整

根据剑河县民政局提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项目自评未设立项目总体目标,绩效自评表项目资金未填列,效益指标对应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的三级指标未有对应数据。

(三)资金管理方面

1.预算资金编制不准确

剑河县民政局2021-2022年剑河县岑松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预算总投资资金为200.00万元,合同签订金额为144.9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140.00万元,项目前期预算编制与实际需求使用资金存在预算30.00%的预算编制差异,项目前期预算与实际需求资金差异较大。

评价问题

简要建议

(一)项目管理方面

1.及时进行项目施工建设

在项目立项批复建设期限内及时进行项目施工建设,针对超过发改委立项批复的建设期限,可能涉及项目绩效指标被收回的情况,如未在项目立项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应及时对项目预算指标额度进行结转,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及完工验收要求。

2.针对验收不合格部分及时进行项目整改

根据现场与剑河县民政局实地勘察可知,截至消防验收不合格到目前,岑松敬老院一直处于未动工整改的状态,应及时对未验收合格部分进行整改,以达到合格验收要求。

3.加强项目维护管理,减少敬老院资产设备老化情况

目前岑松敬老院属于空置状态,应当在项目消防验收不合格期间,定期对敬老院资产设备进行维护管理,以避免岑松敬老院资产设备在未投入使用期间造成极大损失和老化的情况。

(二)绩效管理方面

1.提升绩效自评填报质量

建议部门提升绩效自评填报能力,加强绩效自评的审核工作,完整填写绩效自评各个要素板块的内容。同时,独立设立绩效自评审核人员,加强绩效自评审核,避免出现绩效自评要素填报不完整情形出现,提高项目绩效自评填报质量。

(三)资金管理方面

1.加强项目前期预算编制

加强剑河县民政局项目建设前期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减少项目预算与实际使用的差异情况。

评价结果

应用建议

1.整改要求:建议剑河县民政局根据需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剑河县民政局制定的整改措施应坚持问题导向和注重实效强化工作举措,对发现的问题做出对应整改要求,并以书面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注意和整改。

2.评价结果公开要求:根据《剑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剑河县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建议剑河县民政局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且公开的内容需包括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评价得分和等级等内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应当符合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3.预算安排:本项目属于一次性建设项目,但由于剑河县岑松敬老院地处相对偏远,市政水在输送到岑松敬老院时未达到水量的输送标准导致在项目完工后消防验收不合格敬老院一直处于空置状态,同时由于项目完工后对岑松敬老院资产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设备出现资产老化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03日已经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140.00万元,项目款项已处于结清状态,已签订债权债务解除协议,项目预算剩余60.00万元县财政需进行预算收回处理,但仍需及时对剑河县岑松敬老院验收未达标部分进行整改和对敬老院设施设备老化的情况及时进行维修维护或者更换,以达到剑河县岑松敬老院可以及时投入使用的目的。

评价时间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评价机构报告编号

ZS-YSJX-2023-041

项目主评人(签字)

及联系方式

李玲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及联系方式

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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