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健全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完善村级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全县撤销村级卫生室101个(详见方案),设置行政村卫生室152个、3个卫生服务站(详见方案),自然村增设医疗服务点32个(详见方案)。请对《剑河县进一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及时给我们反馈。
征求意见时限:2024年7月4日至8月2日,共30天。
联系人:龙世娇,联系电话:0855-5221375
附件:《剑河县进一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剑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日
附件:
剑河县进一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健全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完善村级卫生服务网络体系,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全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23〕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立足我县县情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强化村卫生室职能,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总体要求
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医疗服务点,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村医,常住人口1000人以内的配备1名村医,每增加1000人可增配1名村医;人口较少、面积较小或者相邻的行政村可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仰阿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行政村(包含集镇村、城中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其基本医疗由乡镇卫生院(仰阿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仍然由原来的村医承担。
三、规范目标
全县共12个乡镇,1个街道,自然村个数有301个,行政村数183个,其中集镇村数27个。为落实抓好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及满意度,整合优势资源做好村级卫生健康服务工作,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183个行政村拟设置152个村卫生室和32个医疗服务点,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撤销卫生室(101个)
1.太拥镇(8个):太拥村第一村卫生室、第二村卫生室(集镇村),太坪村卫生室,巫用村卫生室,旁洞村卫生室,久连村卫生室,南良村卫生室,下久仪村卫生室。
2.柳川镇(7个):展刁村卫生室、万安村卫生室、白沙村卫生室、麻连村卫生室、返前村卫生室、八一村卫生室(集镇村)菜园村卫生室(集镇村)。
3.久仰镇(6个):党开村卫生室、摆伟下村卫生室、久吉二村卫生室、党敢村卫生室、南开村卫生室、光纪村卫生室。
4.南寨镇(13个):九里坝村卫生室、白俄村卫生室、白返村卫生室、反寿村卫生室、展莱村卫生室、白用村卫生室、中寨村卫生室、中云村卫生室、九秀村卫生室、广丰村卫生室、中富村卫生室、九龙村卫生室、上白都村卫生室。
5.岑松镇(12个):上巫门村卫生室、下岩寨村卫生室、巫加多村卫生室、展亮村卫生室、展丰村卫生室、大坪村卫生室、马山村卫生室、交界村卫生室、平加村卫生室、养坪村卫生室、巫沟村卫生室、新寨村卫生室。
6.南哨镇(6个):朗晃村卫生室,老寨村卫生室,反召村卫生室、南哨村第一村卫生室(集镇村),第二村卫生室(集镇村)远通村卫生室(集镇村)。
7.革东镇(6个):南薅村卫生室、五河村卫生室、交榜村卫生室、翁备村卫生室、皆翁村卫生室、交东下寨村卫生室。
8.磻溪镇(8个):塘沙村卫生室、平鸠村卫生室、岑本村卫生室、团结村卫生室、光芒村卫生室、岑广村卫生室、圭仁村卫生室、谢寨村卫生室。
9.南明镇(5个):桂丹村卫生室、坪洋村卫生室、永兴村卫生室(集镇村)、高兴村卫生室、平凡村卫生室。
10.南加镇(15个):塘边村卫生室、天培村卫生室、方家村卫生室、新台村卫生室、联明村卫生室、东北村卫生室、新寨村卫生室、竹林村卫生室、九啊村卫生室、汪泽村卫生室、塘化村卫生室、基立村卫生室、里合村卫生室(集镇村)、堡上村卫生室(集镇村)、南孟村卫生室(集镇村)。
11.观么镇(3个):新民村卫生室、白胆村卫生室、牙么村卫生室。
12.敏洞乡(9个):圭怒村卫生室、章沟村卫生室、麻龙村卫生室、圭息村卫生室、干达村卫生室、平教村卫生室、敏洞村卫生室(集镇村)、下白斗村卫生室、新槐村卫生室。
1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展架村卫生室、大稿午村卫生室、打老村卫生室。
(二)设置行政村卫生室(152个,3个卫生服务站)
1.太拥镇(14个):柳金村卫生室、柳落村卫生室、寨甩村卫生室、阳白村卫生室、柳开村卫生室、白道村卫生室、乌连村卫生室、乌吉村卫生室、昂英村卫生室、展么村卫生室、翁王村卫生室、九仪村卫生室(设到上久仪)、南东村卫生室、半溪村卫生室。
2.柳川镇(16个):懂熬村卫生室、加禾村卫生室、镇江村卫生室(设到中都村)、公俄村卫生室、巫堆村卫生室、高标村卫生室、柳堡村卫生室、也拢村卫生室、干荣村卫生室、巫泥村卫生室、返排村卫生室、革东村卫生室、返迷村卫生室、巫库村卫生室、南脚村卫生室、南埃村卫生室。
3.久仰镇(16个):党峰村卫生室(设到党薅村)、江北村卫生室(设到白闹村)、党里村卫生室(设到巫里村)、摆伟村卫生室(设到摆尾上村)、基佑村卫生室、久甲村卫生室、久吉村卫生室(设到久吉一村)、巫交村卫生室、久敢村卫生室、巫仰村卫生室、巫溜村卫生室、东凤村卫生室(设到奉党村)、久顺村卫生室、党义村卫生室、夭那村卫生室、久丢村卫生室。
4.南寨镇(15个):九寨村卫生室、柳寨村卫生室、懂达村卫生室、柳社村卫生室、马大营村卫生室(设到白俄村)、绕庆村卫生室、绕号村卫生室、白沙村卫生室、反晧村卫生室、新光村卫生室、南包村卫生室、柳富村卫生室、展留村卫生室、岔路村卫生室、白都村卫生室(设到下白都村)。
5.岑松镇(16个):巫门村卫生室(设到下巫门)、温泉村卫生室、张往村卫生室、南高村卫生室、巫亮村卫生室、柳旁村卫生室、稿旁村卫生室、六虎村卫生室、南岑村卫生室、塘脚村卫生室、上岩寨村卫生室、报谷村卫生室、苗榜村卫生室、屯州村卫生室、苗寨村卫生室、弯根村卫生室。
6.南哨镇(8个):九朗村卫生室(设到九当村)、坪寨村卫生室(设到大坪村)、南反村卫生室(设到南甲村)、章白村卫生室(设到章汉村)、德仟村卫生室(设到德号村)、巫虎村卫生室(设到巫沙村)、翁座村卫生室、高定村卫生室。
7.革东镇(15个):白浪村卫生室、宝贡屯村卫生室、东陇村卫生室、方陇村卫生室、光条村卫生室、建新村卫生室、辣子村卫生室、麻栗村卫生室、东南村卫生室、南沃村卫生室(设到屯州村)、五岔村卫生室、交东村卫生室(设到交东上寨)、大皆道村卫生室、养门村卫生室、前进村卫生室。
8.磻溪镇(12个):香洞村卫生室、正谊村卫生室、八卦村卫生室、盘乐村卫生室、高坝村卫生室、平岑村卫生室、兴岑村卫生室(设到兴勤村)、小广村卫生室(设到前锋村)、化敖村卫生室、大广村卫生室、洞脚村卫生室、洞庭村卫生室。
9.南明镇(13个):桂中村卫生室(设到中寨村)、大洋村卫生室、小兴村卫生室(设到小湳村)、河口村卫生室、岑戈村卫生室、屯侯村卫生室、桂花村卫生室、台沙村卫生室、凯寨村卫生室、大坪村卫生室、平珍村卫生室、坡王村卫生室、杨柳村卫生室。
10.南加镇(13个):雷打塘村卫生室(设到塘边村)、柳基村卫生室、联心村卫生室(设到合心村)、青龙村卫生室、芳武村卫生室、九旁村卫生室、九依村卫生室、格里村卫生室、党古村卫生室、展牙村卫生室、新柳村卫生室、塘流村卫生室、康中村卫生室。
11.观么村(5个):新合村卫生室、银杏村卫生室(设到平下村)、巫包村卫生室、翻滚村卫生室、和平村卫生室(设到老屯村)。
12.敏洞乡(8个):沟洞村卫生室、和平村卫生室、联合村卫生室(设到朗洞村)、库设村卫生室(设到小高丘村)、白斗村卫生室(设到上白斗村)、高坵村卫生室、平鸟村卫生室、高桂村卫生室。
13.仰阿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川洞村卫生室、馨怡社区卫生服务站、思源社区卫生服务站、幸福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自然村增设医疗服务点(32个)
1.南寨镇(2个):白露村、九社村。
2.岑松镇(1个):暗拱村。
3.革东镇(2个):小皆道村、八郎村。
4.观么镇(1个):民村村。
5.太拥镇(3个):打莱村、柳丰村、九大村。
6.仰阿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寨章村。
7.南哨镇(5个):北鲁村、佰仟村、白索村、九虎村。
8.磻溪镇(2个):高下柳村、高引村。
9.南加镇(2个):培荣村、高尖村。
10.敏洞乡(2个):孟恩村、章沟村。
11.柳川镇(4个):小寨村、乃寿村、柳落村、关口村。
12.久仰镇(4个):尖峰村、南江村、东库村、东阶仰村。
13.南明镇(4个):八十村、漂寨村、升洞村、孟优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人员管理。一是村卫生室是派驻的医务人员,合并后乡镇卫生院不再派驻村医务人员,由合并村村医负责合并村所有工作。二是集镇设置村卫生室的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员仍然负责集镇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三是合并村的村医原则上合并办公,仍负责原自然村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四是对合并后不再愿意从事村医工作的,由本人提交申请交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院班子会通过后并经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上报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五是合并后满60岁或超过60岁的村医,按照《剑河县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剑府办函〔2021〕157号)精神和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酌情动员按程序予以离退。
(二)加强物资管理。一是被撤销的村卫生室固定资产由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清查核资,由属地卫生院收回统筹使用。二是拟撤销的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仰阿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清查,并入合并后的村卫生室统一管理使用,对拟撤销的村卫生室固定资产包括政府投入建设的房屋、设备、物资等,固定资产所有权归乡镇卫生院(仰阿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村卫生室负责管理和使用。三是医疗服务点的固定资产和药品仍然保留在医疗服务点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为优化基层服务,提升村级群众的健康质量,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医疗资源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在实施的过程中要讲方法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充分结合各地实际细化政策举措。遇到不能解决或者有困惑问题要及时与县卫生健康局沟通,共同分析原因、理清思路、制定措施、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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