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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关于开展黔东南州2025年苗侗等民族医药专长从业人员考核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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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相关要求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黔东南州创建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苗侗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开展黔东南州2025年苗侗等民族医药专长人员考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5年7月至11月

二、报名及考核地点

剑河县卫生健康局报名,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考核。

三、报名有关要求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在剑河县域范围内从事苗侗医等民族医药医疗实践活动5年以上,且具有苗侗等民族医药专长的人员;

2.截至报名开始之日,报名者年满24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从业人员;

3.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个人信誉良好;

4.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苗侗等民族医药诊疗技术;

5.2017年及以前考核发放证书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专长认定,通过现场考核方式明确诊疗范围,认定标准与新报名人一致。2017年后已明确诊疗范围需要增加范围的,需在通过考核5年以后申请,时间以发放证书时间计算。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已取得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人员及历届参加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组织的民族医认定考核并获得《民族医师证》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

2.具有国家认可医学类学历(含医、药、护、技、兽医等医学类相关专业学历)且可以报考相应资格证书的和已取得国家、省级执业医师等医学类资格证书的;

3.受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或在立案审查期间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从事苗医侗医等民族医疗实践活动中有重大医疗安全隐患,发生医疗事故且情况严重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苗侗等民族医药实践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方式为现场实践技能考核。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黔东南州民族医药专长从业人员考核申请表》(附件1);

(二)《黔东南州民族医药专长从业人员考核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证明》,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出具,必要时请村卫生室协助证明(附件4);

(四)近5年医疗实践中与报考专长类别一致的5例病案医案论述(附件3)及至少10名患者的推荐证明(须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附件5);

(五)获得州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报考人员需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医药类)和《传承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七)提供1寸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半身照片2张和电子版(JPG格式);

(八)当地派出所或贵州公安APP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

六、实施阶段

(一)报名材料准备阶段(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20日)

由报名人员按照第五点要求自行准备报名材料。

(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阶段(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5日)

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工作,现场审核地点为剑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考生须到县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提交所需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在审查过程中应提供原件,对“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复印件应进行确认。审核结果现场或电话反馈考生。(注:不收取考试报名费用)。

(三)现场考核阶段(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10月19日)

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通过实地走访实践地点、相关患者(可电话方式)、当地群众、村卫生室、村委会(必要时)、推荐医院(可书面、电话方式),对报考人员的从医经历、医德医风和医术专长进行现场考核及核查,专家签署考核意见,评估意见(扫描件)及考核、走访照片2至3张存入一人一档(电子档),经州级复核抽查结束后确认考核结果。

(三)州级复核阶段(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31日)

考试考核结束后,州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县(市)考试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复核,抽查比例10%。

七、考核认定结果(2025年11月30日前)

经州级复核后,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域内黔东南州2025年苗医药侗医药等民族医药专长从业人员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州卫生健康局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通过人员到剑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领取。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报考人员、审核和认定相关工作人员及专家组要严肃工作纪律,按照要求审核材料并进行现场评估,经发现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等情况,严格严肃查处;

(二)信息公开。有关考核考试的政策及事项以州、县卫生健康局正式文件为准,申请人请密切关注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及剑河县卫生健康局信息。

(三)其他工作要求。其他未尽事宜由剑河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5-5220365



附件1:黔东南州民族医药专长从业人员考核申请表.docx

附件2:黔东南州民族医药专长从业人员考核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回顾性医术实践资料(医案)表.docx

附件4:从事中医(民族医)医术实践活动证明.docx

附件5:患者推荐证明.docx


剑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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