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电网建设步伐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开展国网湖南超高压输电公司±800kV雅湖线#1835-#1873地线融冰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国网湖南超高压输电公司±800kV雅湖线#1835-#1873地线融冰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位于剑河县观么镇老屯村范围内,征收具体范围以预征收土地红线为准。
二、土地现状
国网湖南超高压输电公司±800kV雅湖线#1835-#1873地线融冰建设工程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3093公顷,其中农用地0.3093公顷(林地0.3093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黔东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黔东南府函〔2023〕9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该项目涉及1个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即耕地46649元/亩、耕地以外农用地24338元/亩、建设用地21296元/亩、未利用地8011元/亩。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次征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式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六、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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