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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剑河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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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有关部门和国有平台公司:

为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剑河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杨胜朝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吴亚栏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敖德玉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易佑军  县政府副县长

王  平  县政府副县长

鲍从江  县政府副县长

贺  敬  县政府副县长

杨兴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全孝箭  县政府办主任

王  海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杨胜超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欧孝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潘  俊  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王政梅  县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龙献良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张智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熊成明  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局长

胡炳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  波  县水务局局长

陆显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文艳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欧光远  县林业局局长

杨秀丽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龙运俊  县财政局副局长

潘承志  人民银行剑河县支行行长

陈万州  工商银行剑河县支行行长

杨礼铭  农业银行剑河县支行行长

文  祥  邮政储蓄银行剑河县支行行长

唐元甲  贵州银行剑河县支行副行长

张  婧  贵阳银行剑河县支行副行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各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由杨胜超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县政府批准。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承担全县重大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具体指挥和统筹协调。

    2.审议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实施计划、重要工作方案。

    3.分解下达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督促检查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各地、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统筹协调解决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小组关于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组织有关部门对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3.协调解决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4.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

    5.根据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报工作动态、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通报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调度会和专题会两种会议形式,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有关副组长主持召开。参会人员原则上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每次会议根据议题确定具体参会单位和人员。调度会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通报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协调处理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中的投资计划、建设资金、项目进度、工程质量以及其他相关问题,检查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专题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解决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中需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包括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法人组建、资金筹措、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等。

    调度会主汇报单位为县发展改革局,其他参会单位可作补充汇报;专题会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确定主汇报单位,一般情况下,综合性的问题由县发展改革局汇报,专业性的问题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汇报。专题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有关乡镇(街道)、部门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后,呈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需要提请专题会议研究的问题,根据所涉及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牵头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是本部门研究的正式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牵头主办部门应将建议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情况及时送县发展改革局研究协调提出主导性意见,再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调度会和专题会要拟定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调度会和专题会不能议定或需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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