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剑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剑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52262920240001 |
宗地总面积: |
7309.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剑河县屯州工业园区原章氏古典家具厂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30%≤建筑系数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土地等级 |
15级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二类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1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05324BA0014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条件 | ||||||
起始价: |
17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或其倍数递增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6日15时00分 | |||
备注: |
| |||||
二、申请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存在非法倒卖土地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网上申请时间及方式
(1)公告及申请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6日。
(2)网上申请前,申请人需先办理诚信入库,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进行报名。
(3)申请人在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获取竞买保证金缴费随机码,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出让文件获取方式:在申请时间内,申请人可在交易平台的“土地交易”招拍挂公告页面底角免费获取,或者诚信入库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平台的“交易文件下载”中免费下载。
六、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保证金交退程序及要求:
(一)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00分至2024 年5月5日23时59分(保证金入账以系统确认时间为准)。
(二)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申请人可以在银行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在转款时,须从申请人在交易平台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
(三)保证金交纳开户银行及账号:
1、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3、账号:050090001991234567
4、行号:313713005096
5、保证金随机码:竞买人应将在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时获取的保证金随机码填入转(汇)款附言(摘要、备注、用途等)中,系统只能识别9位字符的随机码,如:TD1234567,随机码唯一对应竞买人所参加的竞买项目,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不能入账,若交纳失败后提交二次交纳,则存在泄露投标人信息的风险。
(四)保证金的退还及处理:竞买结束后,竞得人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的定金,未竞得人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不计利息。
若竞买人在交纳和退还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请及时与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室联系,财务部:0855-8685610或8685612,土矿部:0855-8685615,信息部:0855-8685665或8685651。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尽早登录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保证金成功交纳后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在挂牌报价模块进行网上报价和查看当前最高报价。该地块的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6日15时00分。
八、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请携带CA锁提前半小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土地揭牌活动。
2、本次挂牌地块为无底价挂牌出让。
3、本次挂牌宗地申请人需联合竞买的,报名阶段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
4、本次挂牌出让宗地实行现状条件下的土地出让,宗地成交后出让人按现状条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
5、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受让人必须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由此产生的税费按照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自行交纳。
6、该宗地范围内的管、杆、线及地上附着物若需迁移或拆迁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8、本次挂牌公告规定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9、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报名必须报价,且后一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的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报价后才能参加现场竞买。
九、联系方式
出 让 人: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陈念冰
联系电话:0855-5225127
联系地址:剑河县自然资源局(团结路5号)
挂 牌 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熊克林
联系电话:0855-8685615
联系地址: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
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