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李文军、李军红、李胜财共同共有林权证一本,证号为剑府林证字(2010)第040400089号,不动产位于:剑河县久仰镇巫溜村荣丢。现权利人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该证书,提出遗失补办申请。
我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遗失补办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如未接到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予以办理李文军、李军红、李胜财3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登记手续。原不动产权证书:剑府林证字(2010)第040400089号。
联系电话:0855—3950520。
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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