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2 16:4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剑河县仰阿莎东大道3号 ,邮编:556499,电话:0855-522131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系统人员共同努力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促进了全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0年,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自身履职实际,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信息公开目录,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水平。2020年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一)是机关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领导信息公开了9条。(二)政策文件信息公开了9条。(三)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公开了49条。(四)行政处罚公示104条。(四)工作动态信息公开了34条。(五)行政许可公开2027条。(六)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起,公开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的操作熟悉度,要求做好分工明确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二是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政务信息,按照源头认定原则,由局办公室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报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局负责政务公开的小组人员发布公开。

(四)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优化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网上互动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完成了网站改版和集约化建设,统一归集到县政府门户网站下作为其子网站,新版网站着重突出政务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三个方面的建设,主题更加鲜明,服务更加实用,与民交流更加及时。积极进行本部门业务系统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高频事项的对接。

(五)监督保障。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人员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1

20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

0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6

-29

104

行政强制

2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的一些成绩,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部分业务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务公开缺乏主动性,仅做到为了公开而公开;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无法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公开内容的及时性、规范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0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使我局公开的信息和公众需要的信息有机统一起来,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学习。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认真做好网上来信回复,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