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5 17:08 字体:[]

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编制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剑河县县府路13号,邮编:556400,电话:0855-5369330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成效。

(一)主动公开。今年以来,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梳理《条例》规定,依托剑河县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电视、广播、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08条,其中:

1.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7条;

2.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权责清单公开4条;

3.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公开29条;

4.通知公告公开13条;

5.公共服务、规划编制公开2条;

6.规划许可、行政处罚公开3条;

7.保障性住房公开13条;

8.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公开18条;

9.城乡建设方面公开3条;

10.住房保障方面公开1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起,公开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了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配合抓、各股站室统筹协调具体抓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配备1名专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形成A、B岗,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及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按程序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各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页面建设。

(五)监督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完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权责清单等,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以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建立阳光透明政府。并在公开单位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来函来访地址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牢固树立“零差错”思维,落实“三审”制度,所有信息由业务股站室执笔起草后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完成保密审查、校对后再行推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

6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仍然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服务公众的质量还不够高,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的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三是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政务公开不够及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局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切实增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配合,确定专人报送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全面实施考评。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评规则,考评结果在各股站室年度考评中予以运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