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18:4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剑河县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剑河县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剑河县水务局联系(地址:剑河县县府路15号,邮编:556400,电话:0855-522127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结合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和21条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门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义务。本年度共发布公开信息35条,并按时编制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介绍本单位2020年依申请公开的主要做法和基本情况。做到规范运作。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局廉政建设。拓宽渠道,促进优化办事程序。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我局权力事项及细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公开、透明、规范原则,依法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法规依据、审批对象、审批内容、审批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监督投诉电话、审批结果公布予政府门户网站,自觉接受社会民众监督,确保部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升部门形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并明确工作人员兼职此项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等制度。

(四)平台建设。我局没有独立的门户网站,通过县政府网站、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平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的信息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及时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找准问题,及时完成任务,定期接受检查考核,严格遵守考评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6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例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政策解读单一等。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对林业的认知度和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