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剑河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jhx.gov.cn/zwgk/xxgknb/)。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剑河县林业局办联系(地址:贵州省剑河县林业局办公室,邮编:556400,电话:0855-52290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21年,贵州省剑河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一二三四”总体思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号)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黔公开办函〔2021〕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公众关注的林业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时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提高公众对林业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认可度。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林业新贡献。
(一)强化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10个;主动公开《剑河县林业局关于调整 2021 年度地方公益林兑现标准的函》《关于对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公示》等文件及人事、财政、规划计划等重点领域信息72条。
对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认定、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通过各类媒体平台主动发布信息。
(二)强化依申请公开。剑河县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1年未向申请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修订完善《剑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落实《贵州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暂行)》, 二是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办件量。2021年,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对外办件量为734件。三是通过网络平台主动发布信息。2021年,剑河县林业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
(四)强化平台建设。一是建立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发挥好第一公开平台作用。 二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打通互联网门户网与电子政务门户接口,统一栏目设置,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落实信息公开和栏目更新责任。加强对互动交流、互动问政栏目管理,及时回应公众来信。三是提升办事大厅服务能力。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我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梳理更新并公开,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网通办”。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严格落实各类证明材料保留和取消清单。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和AB岗人员。局机关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向办公室报送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制定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由局党组研究《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股站室、责任到人头。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了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四是强化业务培训。2021年县林业局负责网站维护工作员积极参加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和公开事务办理能力。五是严格监督考核。局党组把政务公开纳入局二级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同时,将政务信息作为考核加分项之一,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舆情回应不及时、依申请公开不回复的,进行惩戒性扣分,对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实绩突出的,给予奖励性加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3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部分文件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解读缺乏多样性和生动性,主动公开文件未标注字号,公开征求意见后未公开意见采用情况,政策解读未关联政策文件信息公开不完整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全力抓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考核方案,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现,制定《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快推进透明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建设。
二是全力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善主动公开内容,简化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互动问政渠道,方便公众反映诉求。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推进门户网站,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开信息传播时效和公众知晓率。
三是全力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建设。对照《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标准体系,指导乡镇全县林业系统开展林业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是全力抓好政务公开质量提升。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实现以公开稳预期、以公开强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强新媒体功能开发。在做好目前信息发布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新媒体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实现一些基础业务掌上办,一些基本信息手上阅。
2.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改版,通过征求各部门意见,结合“三定”方案,调整栏目设置,确保栏目定位清晰,提高信息发布的精准度和含金量。
3.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进一步明确解读责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探索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能够看得懂、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