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磻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jhx.gov.cn/zwgk/xxgknb/)。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磻溪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剑河县磻溪镇集镇,邮编:556402,电话:0855-516002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磻溪镇人民政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线,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落实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完善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优化统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高统计系统机关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起步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相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根据工作实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工作要求。一是认真收集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材料、工作动态等向社会大众主动公示公开。二是加强政务主动公开的时效性,达到应该公开的马上主动公开,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例如小额信贷贴息情况、低保、救济发放等。三是多渠道公示公开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主要是通过QQ、微信等网络途径进行公开公示,全年累计公示公开160余条;通过镇级公示公开栏向社会大众公示公开400余条;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示公开103条。通过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加强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度,增强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磻溪镇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全镇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各负其责,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定和保密审核工作,切实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二是完善公开制度。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等各方面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行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内容不漏项不缺项,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三是强化加强学习培训。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熟悉《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达到工作要求;四是扩大公开渠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利用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来。加大与公众的信息沟通,并及时帮助其解决问题;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标语、社区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促进多方信息共享,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平台建设。一是设置政务公开专栏。2021年磻溪镇政务公开专栏坚持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各村(社区)新增建设宣传栏,作为村务政务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开展日常村务公开工作;成为地居民获取公开信息渠道的一大传统平台。二是网络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等便利的网络媒体平台,以及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就业政策、工作动态等进行公示公开,进一步拓宽社会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宽度和广度,进一步增加政府政务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定和保密审核,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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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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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问题: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深,把该项工作单纯的理解为政务信息的发布,对重要政策解读的理解存在误区,仅仅是在股室内部传达学习上级政策文件,对本股室出台的相关政策解读不及时、不规范。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亟需深化改进。全镇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三是业务水平不高,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但部分股室仍存在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问题
2022年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主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让广大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磻溪镇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