磻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17:1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磻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jhx.gov.cn/zwgk/xxgknb/)。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磻溪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剑河县磻溪镇集镇,邮编:556402,电话:0855-516002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磻溪镇人民政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线,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落实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完善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优化统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高统计系统机关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起步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相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根据工作实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工作要求。一是认真收集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材料、工作动态等向社会大众主动公示公开。二是加强政务主动公开的时效性,达到应该公开的马上主动公开,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例如小额信贷贴息情况、低保、救济发放等。三是多渠道公示公开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主要是通过QQ、微信等网络途径进行公开公示,全年累计公示公开160余条;通过镇级公示公开栏向社会大众公示公开400余条;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示公开103条。通过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加强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度,增强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磻溪镇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全镇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各负其责,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定和保密审核工作,切实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二是完善公开制度。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等各方面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行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内容不漏项不缺项,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三是强化加强学习培训。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熟悉《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达到工作要求;四是扩大公开渠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利用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来。加大与公众的信息沟通,并及时帮助其解决问题;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标语、社区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促进多方信息共享,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平台建设。一是设置政务公开专栏。2021年磻溪镇政务公开专栏坚持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各村(社区)新增建设宣传栏,作为村务政务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开展日常村务公开工作;成为地居民获取公开信息渠道的一大传统平台。二是网络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等便利的网络媒体平台,以及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就业政策、工作动态等进行公示公开,进一步拓宽社会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宽度和广度,进一步增加政府政务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定和保密审核,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问题: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深,把该项工作单纯的理解为政务信息的发布,对重要政策解读的理解存在误区,仅仅是在股室内部传达学习上级政策文件,对本股室出台的相关政策解读不及时、不规范。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亟需深化改进。全镇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三是业务水平不高,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但部分股室仍存在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问题

2022年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主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让广大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磻溪镇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