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剑河县医保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jhx.gov.cn/zwgk/xxgknb/)。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剑河县医保局联系(地址:剑河县仰阿莎东大道34号,邮编:556400,电话:5228122)。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一是加强平台宣传。加强利用新媒体宣传力度,积极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平台广泛发布信息及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多渠道获取信息;二是开展现场宣传。通过设置宣传点摆放宣传台,以悬挂横幅,发放调查问卷表、法律法规小册子和政策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现场宣传,送政策进单位、进乡村;三是强化交流互动。我局积极通过热线12393、12345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2条。2021年,共主动公开信息336条,其中,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县医保局)公开171条(政策文件22条,社会保险34条,医疗保障33条,工作动态82 条),微信公开79条,其他方式公开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对门户网站公示的依申请公开说明进行了修改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2021年工作要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剑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明确各股室、中心工作职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一是强化局门户网站建设,2021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同时做好“剑河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二是积极按照省、州医保局统一安排和部署推动12393热线建设。
(五)监督保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时,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宣传具体工作人员,及时保障信息公开相关经费开支。结合当年政务公开考核相关要求,及时将工作分解到各科室(单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专业性不够。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业务水平需增强。二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握还不到位,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三是股室(单位)间沟通协调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公开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创新不足。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加大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及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调整优化,提升服务。结合当前医保部门职能,关注群众所想,及时调整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功能,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保证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多形式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务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