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0 15:1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剑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剑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联系(地址:县府路9号,邮编:556499,电话:0855-5221156)。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根据行业特点,主要围绕工作动态、旅游管理、景区景点介绍、通知公告、广电建设、体育赛事、文化艺术、文化事业等类别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72条,其中单位职责公开1条,领导之窗公开1条,机构设置公开1条,政策文件公开2条,工作动态公开27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法定公开年报1条。全年以来,剑河文旅新媒体平台各账号共计发布797条视频、推文、笔记,累计获赞32.3万次,浏览量2581.37万次,粉丝增长至4.4万人,共开展69场直播。

(二)强化依申请公开。剑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诉讼。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全年召开2次工作落实会议,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增强机关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二是确立审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上传、审查制度,由经办人上传信息后,经局分管领导逐一审核发布,签字确认,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保障每条信息经过严格审查,规范发布流程和信息安全。三是落实责任主体。根据各股室和局属单位履行职能情况,对照政务公开要求,细化分解公开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强化平台建设。剑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建设运行有“剑河旅游”“剑河县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剑河旅游”视频号、“剑河文旅”抖音号,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

(五)强化监督保障。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并明确政务公开具体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不断完善配套工作,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同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三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影响公开工作整体质量。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2025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强化政府信息更新时限。进一步缩短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间,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更新及时性。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提高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要求,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本单位未向申请对象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