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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755225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6-18
  • 文  号:
  • 剑府办函〔2020〕77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剑府办函〔2020〕7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6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剑府办函〔2020〕7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6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剑府办函〔2020〕77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6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剑河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6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剑河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6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18〕22号)精神,扎实推进治理僵尸企业、治理园区闲置土地和空置标准厂房、集中治理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大比武、完善园区功能配套和服务、推进“千企改造”工程等6个专项行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定不移、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实施“工业强县”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稳中求进主基调,全力推进工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为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清理僵尸企业专项行动。到2020年底,完成非涉法涉诉僵尸企业的清退工作;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现有僵尸企业的清理清退工作。

(二)清理闲置土地和空置厂房专项行动。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当前闲置土地、空置标准厂房的清退。

(三)优化工业发展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聚焦重点工业企业及项目要素保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企业投诉率大幅下降,满意率大幅提升,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在上年度全省位次基础上提升。

(四)工业招商“大比武”专项行动。强化领导干部带头招商,狠抓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一批产业关联衔接好、示范带动强、市场前景好、技术工艺先进、投资强度大的优强企业和优质项目,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年度工业招商引资资金到位率增长不低于30%。

(五)工业园区功能配套服务建设专项行动。到2020年底,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部达到“七通一平”;到2022 年底,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部达到“九通一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基本满足园区发展需要。

(六)“千企改造”工程专项行动。2020年,实施“千企改造”工程项目1个以上,实现技改投资完成0.5亿元以上;到2022年底,累计实施“千企改造”工程项目3个以上,实现技改投资完成2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改造升级实现全覆盖。

三、组织保障

为全面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6个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剑河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6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肖金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再腾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吴苏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增荣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成员:吴高峰  县政府办主任,县金融办主任

                罗国强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彭文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贤逊  县法院副院长

杨秀勇  县司法局局长

彭文心县财政局局长

                杨文艳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杨  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欧孝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熊成明  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局长

                杨  昊  县水务局局长

周章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保富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胜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鲁平  县统计局局长

王波县税务局局长

                王槐奎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杨荣武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广学  县发改局副局长

刘仁灯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  鸣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蒋宏荣  县供电局局长

杨世美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邰胜志  县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龙安江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彭泽湖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罗增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龙安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专项方案明确的职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责任,确保我县“6个专项行动”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调度。按照“摸清底数,一项一档,常态研判,动态管理”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研究分析“6个专项行动”工作。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3日前报送上个月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及报表,每季度(年度)首月3日前将上个季度(上个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和报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营造浓厚氛围。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围绕“6个专项行动”主题,通过开辟专题、专栏、专访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的成效、落实措施、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深入营造全员参与工业大发展、园区大建设的浓厚氛围,形成推进工业发展的持续动力与强大合力。


附件1

剑河县清理僵尸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18〕22号)精神,通过在工业园区范围内开展治理僵尸企业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资源配置,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处置。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清理工作,做到处置工作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依法行政,确保处置到位彻底,不留后遗症。

(二)妥善处理原则。对僵尸企业要进行充分的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明细台账,研究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依法妥善处理,确保工业园区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至2020年底,以停建或停产两年以上项目(或企业)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依法依规完成关停退出任务,为新引进项目腾出资源和发展空间。

(二)至2021年底,结合工业园区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或支柱产业,围绕经济技术指标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通过园区请入清退标准,建立常态化和动态化的请入清退机制。

三、组织保障

为做好我县清理僵尸企业专项行动工作,特成立剑河县清理僵尸企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苏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增荣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成  员:彭文心  县财政局局长

周章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文艳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杨  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龙安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彭泽湖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罗增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龙安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清理僵尸企业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四、请入标准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工业园区产业导向的生产型项目;对环保、技术创新等生产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园。

(二)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达到一定的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和就业人数相关要求。

(三)遵守工业园区各项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按期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四)与工业园区签订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并预缴一年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额的履约保证金。

五、清退范围

(一)停建或停产两年以上项目或企业;

(二)生产加工类无照经营、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经营等主体;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经销、存储企业;

(四)不符合城市建设、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建设的企业;

(五)高污染工艺环节和产业领域低端企业。

六、清退标准

(一)入驻企业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进场,三个月内未试产,六个月内未投产;

(二)入驻企业投产后年产值达不到租赁合同约定产值;

(三)擅自转租标准厂房;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房屋外立面以及使用用途;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七、清退方式

(一)协议退出。对符合协议退出条件的企业,企业可限期先行处置有关动产资产,地面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不动产经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委托的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后,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偿后收归国有;对土地出让金剩余年限无息返还后土地收归国有。

(二)兼并转让退出。企业由于兼并、转让等方式自愿要求退出的,可通过市场交易方式运作。鼓励园区内优势企业扩张时兼并或收购园区企业,鼓励招商企业收购园区企业,但必须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和产业定位等相关要求,在政策上给予优惠。

(三)强制退出。符合强制退出条件的企业,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环保等部门依法注销企业相关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对地面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依法处置;投资促进部门提请本级政府依法终止合作协议;财政、税务部门清算因享受优惠政策应收未收的各项税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建立请入清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清退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尽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支持请入清退工作。

(二)按时完成清退任务。企业(项目)退出应完成主要设备拆除,达到无生产能力;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企业退出前完成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三)严格审查请入企业。新进企业和新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园区请入清退条件和标准,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工业企业,有条件有标准的入园生产和经营,促进产业发展相对集聚。

附件2

剑河县清理闲置土地和空置厂房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18〕22号)精神,全面化解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和空置标准厂房问题,提高园区土地、标准厂房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价值最大化,进一步促进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决定开展清理闲置土地和空置厂房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范围

(一)闲置土地。剑河工业园区所有闲置土地、已关闭停产2年及以上企业的土地,以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建设的土地。包括按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认定的闲置土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但有部分闲置的土地、企业停产2年及以上或倒闭的土地和厂房、未按投资协议约定生产经营而出租的土地和厂房、不符合工业园区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土地。

(二)空置标准厂房。本行动方案标准厂房是指围绕剑河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由符合条件的开发业主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功能配套、达到建设规模要求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房,包括通用厂房和专用厂房。企业自建自用的标准厂房不在清理范围。空置厂房包括未按投资协议约定生产经营而改变厂房用途的厂房,建设投资主体取得建设资格后一年期满未开工或开工后两年期满未竣工的厂房,在建停建达6个月以上无力复建的厂房,已建成但尚未使用的厂房,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目标

开展闲置土地和空置标准厂房专项清理工作,主要是对土地闲置、厂房空置但有能力继续投资的企业,责成其立即开工(复工)并限期建成投产;对土地闲置、厂房空置且没有能力继续投资的企业,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及厂房使用权,并统一清算和补征有关税费;对厂房闲置的企业,通过业主、原引资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加大招商力度,限期置换新项目。通过对工业园区闲置土地、空置厂房清理,达到全面盘活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和空置厂房资源,提高土地、厂房节约集约利用率的总体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闲置土地和空置标准厂房清理处置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剑河县清理闲置土地和空置厂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增荣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龙安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陈贤逊  县法院副院长

彭文心  县财政局局长

杨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章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波县税务局局长

杨秀勇  县司法局局长

杨文艳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欧孝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仁灯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广学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彭泽湖剑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龙安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泽湖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闲置土地、空置标准厂房清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主要负责领导和协调闲置土地、空置标准厂房清理处置工作,掌握工业园区范围内闲置土地、空置标准厂房基本情况,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各成员部门全面调查和摸清工业园区内闲置土地和空置标准厂房情况;对闲置土地、空置标准厂房处置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 县住建、发改、财政、投促、市监、税务、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职,共同做好闲置土地、空置标准厂房的清理处置、联合执法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对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按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批地供地。坚持“净地”出让,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缩短开发周期,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变相囤积土地。在批、供、用、管等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遏制闲置土地产生,构建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新机制。

(二)强化制度建设。实行动态化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每月定期梳理工业园区内的闲置土地、空置标准厂房信息,并及时将土地使用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局。

附件3

剑河县优化工业发展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优化提升工业发展投资环境,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州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工业强县”战略思想,进一步强化发展工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业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和企业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强化自我革新和自我革命,转思路、转方式、转作风,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听取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诚心诚意找症结。全面优化工业发展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尽量降低企业外部制度交易成本,努力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差距,力争县内工业发展营商环境实现突破性改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优化工业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剑河县优化工业发展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苏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国强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罗增荣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杨文艳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成  员:彭文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贤逊  县法院副院长

杨秀勇  县司法局局长

彭文心  县财政局局长

杨  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欧孝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熊成明  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局长

杨  昊  县水务局局长

周章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保富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胜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鲁平  县统计局局长

王  波  县税务局局长

王槐奎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杨荣武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蒋宏荣  县供电局局长

刘仁灯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广学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  鸣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杨世美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邰胜志县水务公司董事长

龙安江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彭泽湖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罗增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文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好落地投资工业企业相关代办服务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督促协调各部门及时推进。

四、重点工作

(一)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涉企服务水平。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制度,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企业生产进行中的突出共性问题,建立和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服务进企业、服务到项目工作。加强“九通一平” 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制,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对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服务行业企业收费不规范、不便利,流程不简明、不公开,配套工程费用高、不议价、工期难以保证、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收费不公示、不履行告知义务等问题着力进行整治和优化。对涉企办理事项再精简,对办事流程再优化,对办事时间再压缩,对办事方式再创新,对服务水平、能力、质量再提升。

(二)深化工业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统筹搭建高效、便捷、实惠的物流体系,切实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积极推进增量配售电网建设,谋划地方电网建设,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在原有优惠基础上,采取租售结合的方式,积极鼓励企业入驻标准厂房,降低企业建设成本。

(三)深化园区改革,优化园区投资环境。进一步理顺工业园区机制体制,创新工业园区管理模式、理顺工业园区各主体职能职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业园区班子和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简政放权,减少项目审批流程和手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为入园企业和项目提供全方位代办服务,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强工业园区“九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原材料、煤、电、油、运、物流、科技等要素保障。

(四)规范检查流程,完善入企检查制度。对需要进入工业企业进行检查的事项,执法机关应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实行先备案后入企检查的工作机制。涉及省、州、县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和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及需进行突击检查等检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指导企业申报国家、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利用“千企改造”“专精特新”等优惠政策,加大企业改造升级力度,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指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质量品牌建设,积极开展品牌培育试点示范,申报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提升企业创新水平。指导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成果应用,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搭建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并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拓展产品市场,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

五、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创新举措,全方位、多形式、广角度、深层次地对全县优化工业发展营商环境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对整治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同时曝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负面典型;设立剑河县外来工业投资企业投诉应诉专线(0855-5220166),畅通整治投诉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强化成果应用,加大奖惩力度。对在优化工业发展营商环境治理专项行动中,积极履职、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褒奖建议意见,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整治不力、推诿扯皮的,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4

剑河县工业招商“大比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动工业招商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扩大全县工业领域对外开放力度,加快推进工业经济总量提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项目使用率,全力以赴抓好投资推介、项目引进和企业服务等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以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同步小康为目标,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县”战略,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推进“千企引进”工程为抓手,以扩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以产业链招商和先进生产力招商为路径,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工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新要求,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更加注重招大招强招新、更加注重引进项目高质量高环保高效益、更加注重签约项目速落地快投产早达产,力争全县工业招商工作实现新突破,确保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工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根据我县产业优势,结合我县工业四大产业实际发展情况,重点围绕发展工业经济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编制一批有市场、有优势、接地气、高质量的精包装工业招商项目,着力引进一批引领性、示范性、标杆性、带动性、产业链长、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产品生命周期长、市场前景好、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好项目。2020年计划招商引资签约项目10个,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5个,3000万元以上项目3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2个,落地项目7个,力争完成工业产业招商任务5亿元。

三、组织措施

为加强对工业招商“大比武”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剑河县工业招商“大比武”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苏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国强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罗增荣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杨文艳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成  员:周章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波   县税务局局长

熊成明   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局长

杨广学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  鸣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黄良吉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龙安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彭泽湖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罗增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文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工业招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协调工业招商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各部门招商推进及政策支持。

四、重点工作

(一)强化领导带头招商。进一步提高工业招商“大比武”行动的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动员部署,主动参与谋划组织招商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招商的重要作用,带头对接优强企业,开展项目对接洽谈,亲自协调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保障招商实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围绕产业承接继续大力开展招大引优引强工作。依托剑河工业园区平台,启动新一轮标准厂房、食品加工园区完备生产要素保障,形成产业承接功能齐备的专业园区。同时积极主动捕捉长三角、珠三角、湘渝川地区产业转移动向,在承接和发展医药健康、特色食品、新型建材和装备制造、日用化工等方面继续广泛投资推介。一是根据我县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有计划有目标开展招商引资各项工作。二是依托我县优势产业延链补链招商,围绕以园方木业为龙头的林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靶向引进和带动一批木结构房配件、家具、厨具、门窗、地板等下游产品企业入驻工业园区,着力打造一条从原料林种植—林木采伐—木材加工—门窗家具生产—活性炭生产的林木资源综合利用型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化,形成发展前景广阔的产业集群。三是全力推“1+3+X”模式招商,以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围绕大健康产业及一县一业食用菌等农特产业靶向招商,积极主动与广东海露集团深入对接,引进食用菌精深加工项目,同时利用县域内丰富的中草药等资源,引进药材饮片加工等相关医药保健项目,推动食药一体化建设项目发展。四是依托我县资源禀赋及旅游业发展,引进一批旅游商品生产的企业和项目,通过抓二产促三产,加速聚集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推动工业和服务业发展质量提高、比重提升。

(三)强化招商项目储备。要以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导向,围绕我县优势轻工、大数据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特色食品和酒等重点产业开展产业链研究,找准“建链”的龙头企业,找准“补链”的关键环节,找准“强链”的核心要素,精准制定招商路径,谋划和储备建链、补链、强链的项目,强化项目精包装,提高招商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

(四)强化招大商引强企。紧盯长三角、珠三角等产业转型升级和投资活跃地区,瞄准优强企业,招大引强,精心组织策划专题招商和上门拜访活动。依托杭州市在电子商务和信息、装备制造、大数据、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物联网、医药、茶叶、桑蚕等方面的产业优势,积极赴杭州市及长三角地区开展工业产业合作和招商推介专题活动。围绕珠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需求,积极开展工业专题招商活动。

(五)强化招商项目落地。各成员单位要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加强纵横向联动协作,畅通“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对新签约项目审批推进情况、落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项目管理台账,优化完善代办服务制度,明确专人全程跟进,帮助协调解决,尤其要建立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机制,不断完善从项目审批、供地、落地建设的跟踪服务,为投资者节约时间和简化办事程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工业招商“大比武”行动,大力宣传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取得的成效,树立良好招商引资形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对招商引资的宣传力度,营造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县内工业招商企业、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通报督查。县工业招商“大比武”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开展评比工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相关部门工业招商相关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附件5

剑河工业园区功能配套服务建设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实现工业园区服务配套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不断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园区承载力和集聚力,决定开展园区功能配套服务建设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2年,剑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九通一平”,配套服务业的服务规模、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建设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承载力强的工业发展平台,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园区发展相匹配的发展格局。

(一)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园区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投资增速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20年,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园区一园一业重点突出,园区主导产业产值、园区规上企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80%以上,对全县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提升。

(二)集聚水平明显提升。以“园区生态化、产业特色化、打工家庭化”为特色,加强对园区各类产业分类指导,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强链、补链、延链,分类、分层、分批引进项目和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引导其上下游重大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优质资源向园区集聚,打造剑河县生态精品工业园区。积极推动剑河工业园区申报州级园区,通过升级促进园区发展。

二、重点工作

加快工业园区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物流及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业园区服务功能建设,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休闲娱乐、公共交通等服务设施落户工业园区。

(一)生产性服务业

1.物流服务业。加快物流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物流龙头企业,促进现代物流业态提升。一是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完善物流发展规划体系,开展建设剑河物流园。二是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引进龙头企业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大力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整合物流行业资源,实现物流数据的集成、共享及应用,建设面向全省、全国范围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以大宗商品货运信息、网上物流在线跟踪、城市配送智能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交通运输信息系统;建设以园区信息管理、供需信息发布、行业信息服务及相关物流金融、保险产品等为主要内容的物流园区信息系统;建设以供应链管理信息、物流信息发布与对接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物流信息系统。三是规范快递业发展。推行“快递入园”工程,打造分拨配送“最后一公里”服务品牌,支持邮政、快递等企业服务平台进园区,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仓储物流融合,协同发展。

2.信息服务业。抓住大数据战略行动机遇,充分挖掘信息消费潜力,大力推动园区信息化。一是完善园区网络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满格园区”行动计划,加快基础通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三网”入园步伐,推动园区宽带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光纤入园普及率。二是推动信息化融合发展。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园区”,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服务业与传统工业的融合,推动企业管理运营智能化、网络化、可视化和精准化,推动工业企业信息化。

3.电子商务业。培育电子商务特色产业集群,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在全园区的应用和普及,促进电子商务跨越发展。一是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州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根据自身产业和产品特色,积极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促进全园区电子商务集聚发展。二是培育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轻工纺织、特色农产品、文化旅游等特色行业为重点,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企业依托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销售终端,鼓励有条件企业自建网上销售平台,有效扩大市场份额。支持剑白香猪、老蔡食品等有特色的企业网上经营。三是扶持建设电子商务平台。重点扶持建设工业园区产品销售电商网络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外资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开展电商活动,用好淘宝贵州馆、京东贵州馆等电商综合平台,引进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等电商平台,建立电商“黔东南专区”,积极推动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服务平台发展。鼓励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特色农产品等骨干企业建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商平台。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电商平台销售特色产品,打造农产品电商品牌。

4.科技服务业(研发设计)。提升园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能力,构建开放协作、功能完备的科技服务体系。一是注重创业孵化服务。以园区标准厂房为依托,构建专业化的创业孵化基地。推广“孵化+创投”等孵化模式,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引进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入驻。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科技企业,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特色农产品等产业,支持企业组建专业化、开放型的行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研发服务平台。积极探索成立木材检验检测中心。三是完善检验检测服务。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做大做强。重点推进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推进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

5.节能环保业。抓牢用好我省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实验区的重大机遇,把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作为促进园区节能减排、提高效益、改革创新的重要手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是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壮大一批专业化节能公司,引导技术研发、投融资等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全面推进锅炉(窑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化石能源、交通运输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重点工程。二是促进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积极培育提供资源节约、废物管理、资源化利用等一体化服务的循环经济专业化服务公司。健全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的回收体系,完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提高回收企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建设分拣技术先进、环保处理设施完备、劳动保护措施健全的废旧商品回收分拣体系。三是加快环保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环境投融资、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监理、认证评估、环境法律诉讼和教育培训等环保服务,探索排污权交易,培育交易市场,研究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新兴服务模式。以园区生产及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垃圾焚烧处理、危险废物等处理处置为重点,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

6.电力服务业。抓住我省作为首批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机遇。积极支持园区内的工业企业通过省电力交易中心平台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保障电力稳定供应。积极向省争取电力市场交易试点工业园区,开展以园区范围内用电进行直接市场交易,降低电力生产成本。鼓励配售电公司到园区开展全方位的电力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多方投入的工业园区配售电网试点。

(二)生活性服务业。加快职工住房、休闲购物、公共交通等服务平台建设,满足园区职工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

1.健康服务。围绕“医、养、游、健、管、食”全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加大园区健身设施设备投入,鼓励健身、旅游机构(企业)入驻园区以及开展经营活动。

2.安居服务。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鼓励房地产企业在园区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农户在规划范围内修建自建房,活跃存量住房市场和租赁市场。贯彻落实促进房地产发展各项政策意见,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应贷尽贷,满足园区职工安居需求。

3.其他服务。大力推进园区“八个一”建设,即:一个园区、一个餐馆、一个超市、一个学校、一个医疗卫生室、一个金融服务点、一个公交站台、一个文化活动室。扶持开设职工食堂、职工篮球场、职工(室内)室外运动场等,为入驻园区企业职工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工业园区功能配套服务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剑河工业园区功能配套服务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增荣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龙安江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彭泽湖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欧孝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章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熊成明  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局长

王鲁平  县统计局局长

陈鸣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王槐奎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蒋宏荣  剑河供电局局长

刘仁灯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龙安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业园区功能配套服务建设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统计体系。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和评价体系,实现服务业统计行业、产业全覆盖。夯实服务业统计基础,加强统计基础和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管理,促进服务业统计数据交流与共享。

(二)加强部门协作。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建立工作长效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功能配套服务建设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6

剑河县“千企改造”工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推动我县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时代发展理念为引领,始终以政府为引领,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紧紧围绕“稳增长、扩总量、优结构、促转型、增效益”这条主线,着力解决产业水平不高、企业实力不强、产品低端低值、要素成本偏高等结构性问题,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方式、加速转型升级,不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全县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实施“千企改造”工程项目1个以上,实现技改投资完成0.5亿元以上;到2022年底,累计实施“千企改造”工程项目3个以上,实现技改投资完成2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改造升级实现全覆盖。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做好“千企改造”工程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特成立剑河县“千企改造”工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苏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国强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罗增荣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成  员:彭文心  县财政局局长

杨文艳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杨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欧孝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熊成明  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局长

杨  昊  县水务局局长

王槐奎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蒋宏荣  县供电局局长

杨广学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鸣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罗增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安排部署全县“千企改造”工程各项工作,协调“千企改造”工程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部门协调推进及政策支持。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企业提质增效。重点围绕我县优势轻工、新型建材、大健康产业、特色食品和酒、大数据电子信息五大产业领域,引导企业加大技改资金投入,培养人才资源,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企业技术装备和工艺质量整体水平。

(二)加快企业绿色改造。支持企业运用高新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和绿色工艺,大力推进化工、建材等重点企业设施建设和绿色化改造;加强工业控制系统生产工艺和装备的技术改造,提高工业企业安全水平。

(三)加快企业产品创新。组织企业进行产品升级换代,推进精益制造,改进工艺流程,增加产品品种,大力培育大健康、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为主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力争打造一批知名企业。

(四)加快企业信息化改造。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制造等先进手段对企业实施改造升级,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应用,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实现两化融合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协调沟通到位。县“千企改造”工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部署“千企改造”相关工作,加强技改企业协调沟通,实行改造项目动态化管理,定期做好问题梳理、信息报送、情况汇总等工作。

(二)工作指导到位。密切跟踪国家、省、州产业政策,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定位,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帮助和指导好技改工业企业制定转型升级方案,确保改造项目按照技改方案顺利推进。

(三)服务企业到位。建立完善服务企业机制,逐项梳理和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

(四)宣传推广到位。加大对“千企改造”工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工作成果和先进经验等,努力营造实施“千企改造”工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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